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指的是为保证执法或执业的公正性,对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影响其公正执法或执业的人员实行任职回避或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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