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一共有四门科目,包括三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课。其中法规科目隶属于公共课,满分130分,78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实施滚动管理制度,考生成绩保留2个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法规题型分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70道;多选题:30道,合计130分,合格分78分。
法规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合同法、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主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主要的法律法规。
考生在复习过程中需要注重细节,不断查缺补漏,时刻关注是否有新法新规。这一科目出题容易有陷阱,如果考生审题不谨慎或复习不细致,很可能会扣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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