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
会计人员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会计师实行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三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获得会计师职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www.liekang.com。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951220@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